需要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有的地方还要生育服务证。

  问:户口不在本地,但是有暂住证,上小学有什么限制?

  答:户籍关系在八县(市)以及福州以外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三证”: ①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父母双方的暂住证(半年以上)。

  问:前房东的户口在仓上小学,买了他的房子,他的户口迁走了,我迁进去了,小孩可以到仓上小学上学吗?

  答:如果户口落户了,产权证也办了,又已经搬进去住了,可以。

  问:孩子在则徐小学上学,对口是不是二中?

  答:则徐小学的对口初中是杨桥中学。

  问:施程小学的学生,外国语学校今年不招对口生了,要到哪里上初中?

  答:今年调整到16中。

  问:今年中考取消肝检,我是不是可以报考护士?

  答:可以,取消肝检后,专业限制也跟着取消。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昆山市花桥镇房价(昆山花桥房价大跌原因)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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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通知申请入户人到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办理入户手续。

  四、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的办理

  凡户口在本市五县二区以外的老年人,确实随子女生活居住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

  凡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必须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验核后,提供复印件)。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

  3.申请人原籍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等;

  4.本市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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