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朝阳区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原队长刘朝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富鹏公司办公室主任张相钦请托刘朝凯对该公司违规问题免予处罚,并于2016年春节前送给刘朝凯价值2000元购物卡,刘朝凯收受后用于个人消费。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河北省昌黎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田立明违规操办回门宴问题。2017年1月25日,田立明违规为女儿操办回门宴,邀请单位下属,并违规收受礼金。田立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黑龙江省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任国彬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至4月间,任国彬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多达21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任国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上海市长宁区卫计委资产管理科科长陈立政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8月,陈立政受某民营企业负责人请托,邀请与该企业有业务关系的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副院长朱吉聚餐,餐费由该企业负责人支付。陈立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江西省乐平市凤凰山中学校长程水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4月2日至3日,程水木在学校食堂2次公款宴请亲戚、朋友,共计花费3768元。程水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有关违纪款。
▌6.河南省舞钢市水利局副局长李悦玲、水保科科长窦建华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7月,2人利用在银川参加业务培训之机,绕道山西五台山风景区旅游,返程后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1143元在单位报销。2017年7月,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7.湖南省醴陵市明月镇(原大障镇)汪家垅村原党支部书记、会计谢大龙、村委会原主任汪金象、党支部原书记杨大军违规公款消费问题。3人在汪家垅村任职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接待、报销休闲娱乐费用。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该站站长刘毓玲及王志晓、徐湛恩、张志忠等4名领导班子成员,以参加上级举办培训班名义,组织本站干部职工前往黑龙江、宁夏、安徽、内蒙古等地旅游共4批次,共计花费公款250817元,均在下属单位列支。2017年5月,刘毓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王志晓和徐湛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张志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9.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大队长田云刚等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7年4月16日,田云刚和副大队长周伟,工作人员陈某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货车车主古某、詹某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田云刚、周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陈某等人受到相应处理。
▌10.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档案局原局长、档案馆馆长王巧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10月底至2017年3月,王巧云将办公室搬至面积为37平方米的会议室,作为个人办公室使用。王巧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办公用房已腾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赵国利 整理)
来 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 审:张 珮
责 编:童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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